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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暨第一附属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公告(编制外)

日期:2018/4/6 14:24:24  来源: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暨第一附属医院始建于1956年,是国家第一个五年计划中156个重点建设项目之一,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管理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现有昌吉分院、十二师分院2个分院,新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学)院、新疆医科大学儿科学院、新疆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研究院、新疆医科大学健康管理院4个挂靠机构。
  医院本部核定床位2700张(实际开放床位2970张),临床中心21个、临床科室29个、医技科室6个、教研室25个。拥有国家级重点专科7个、国家GCP认证专业25个、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程1个、国家教育部“第二期来华留学生英语授课品牌课程”1项、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1个、1个临床医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临床医学学科获自治区十三五高峰学科、拥有自治区重点专科43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4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拥有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内镜培训基地6个、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示范基地1个(26个专业)、国家骨干师资培训基地8个、国家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专业基地3个、新疆重大疾病防治与转化协同创新中心1个、自治区级研究所16个、自治区级质量控制中心17个。
  新医大一附院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结合医院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2018年面向社会招聘医师岗位、技师岗位、教师岗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8年面向社会招聘医师岗位、技师岗位、教师岗位共计147人(编制外),医师130人、技师14人、教师3人(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政治立场坚定,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医疗事业;
    (五)具备胜任岗位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和工作能力;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八)汉语言应聘者(包括民考汉)硕士外语水平达到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合格标准≥425分、学士外语水平达到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合格标准;
    (九)民语言应聘者(民考民)须达到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四级乙等标准;
    (十)应聘者年龄须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要求:博士40岁及以下,硕士35岁及以下,学士30岁及以下(30岁及以下指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其它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十一)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报名
    1.时间:2018年4月6日-2018年4月26日;
 2.方式:登陆我院招聘网站,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后选择应聘岗位(http://222.82.243.202:8888/hire/hireNetPortal/zp_homepage.do?b_hquery=link?&cms_chl_no=529&menuType=0&chl_id=529,点击“社会招聘”,然后注册个人信息,上传身份证、学位学历证书等材料,申请相应岗位);
    3.联系电话:4362637(人力资源部人事科)
    联系人:唐老师、杨老师
    4.注意事项:
    (1)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3)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视为无效信息。
    (二)资格审查
    1.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以公告为准;
    3.资格审查工作小组: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审计部、医务部、后勤安全保障部等部门;
    4.须携带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学位办开具可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证明);
    (3)国家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规培结业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
    (7)政审证明(见附件3):政审表由大学人事处统一下发。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提供该生在校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公章;历届毕业生如已参加工作,由原工作单位出具政审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暂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所在社区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政审材料。
    5.注意事项: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报名不足3:1的岗位,需报大学审批后,再做调整。
    6.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三)笔试
    1.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以公告为准;
    3.笔试工作小组: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审计部、医务部;
    4.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能力。采取国家通用语言命题、答题,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
    5.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3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者,视为放弃应聘。笔试后如有放弃者,经医院批准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试工与考核
     试工:组织为期不少于两周的试工。
    1.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以公告为准;
    考核:试用后组织考核,试用考核成绩不得低于80分,低于80分者视为试工考核不合格,取消进入面试的资格。
    1.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以公告为准;
    3.考核小组: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审计部、医务部、相应中心(科室);
    4.内容:个人综合素质、试工考察表现、用人中心(科室)评价,成绩满分100分;
    5.该阶段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40%+试工考核×6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试工考核者,视为放弃。如有放弃者,经医院批准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五)面试
    1.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以公告为准;
    3.人才领导小组成员(原则上7-9人);
    4.内容: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60分以下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该阶段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30%+实习考核×30%+面试×4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如有放弃者,可经医院批准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六)体检(含心理测试)
     1.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如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应聘,经医院批准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资格复审
    由医院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确定拟录用人员
    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提交医院党委会进行审议,招聘结果报大学审批,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公示。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录用人员待遇参照医院相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文件中的相关条款进行。
    四、组织和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新疆医科大学纪检委、人事处及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审计部监督。
监督电话:0991-4362341、0991-4362359、0991-4366173、0991-4362676
    五、招聘联系方式
QQ 群 号:703276836(新医大一附院2018招聘)
联系电话:4362637(人力资源部人事科)
联  系 人:唐老师、杨老师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暨第一附属医院
2018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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